美和善①

Simone Weil: Ie Beau et le Bien

本文翻译摘自《西蒙娜·薇依早期作品选》,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,属于同济·法兰西文化丛书,本文由徐卫翔翻译。

人以三种方式活着:思考、冥想、行动;而当他思考着在宇宙中有什么东西对应着这三种方式,他就有了有关真、美、善的观念。当人们特别考虑美和善时,他就会想,既然人是一整个的(l'homme est un),那么美和善就不能是绝对分离的。但这一观点经不起反驳;因为,一座殿堂(temple)②与一个道德行动之间,又能有什么联系呢?艺术作品也许会符合道德,却通常是不符合的;但对于某些作品,诸如纪念碑,符合不符合道德之类的说法没有意义。另一方面,德性具有某种严格以及苛刻的东西,似乎与美相对立;并且我们知道冉森派(les Jansénistes)对世俗艺术抱有敌意。可是常识往往混淆美和善,柏拉图也同样,而超出对常识和大作家的敬重,也就不会有思想了。这样我们就来审查一下这个问题,我们先试着来寻找对美和善自身之本性的一些看法。

①《Ie Beau et le Bien》,选自Simone Weil: Oeuvres complètes, Tome 1, pp. 60-73.
②temple一词可以指一切宗教性的殿堂,针对不同的宗教,在中文中往往有不同的名称,如基督教的教堂。在此我们统一译作“殿堂”,但要注意的是,薇依对各种宗教都怀有敬意,她所指的不一定就是基督教的教堂。——译者注

我边走边环顾四周,我可见一座殿堂:它的头一个效果就是使我停下来。先前我所看见的一堆石头并没有使我停下来。我继续往前走,没有去想那堆石头;或者,如果说我想过,那也是在想,是谁把它们放在那儿的,派什么用场;或者让我想起别的石头堆;如果说我冥想过某一片刻,那也是让我想起某幅画上的一堆石头;末了,它们就让我想起全然不同的另一件东西。但站在殿堂前,我所想的不是别的,就是这座殿堂:这殿堂抓住了我的身体,以及我的精神(esprit)③。我可以围着它转;但它始终在那儿,直逼我的身体,让它不由自主地去效仿它。我又如何能去效仿一堆石头呢?一堆石头没有能让人去效仿的形式。对于思想也是如此:所有的思想都被集中于这殿堂;对于一切问题,它都只以其自身来回答。它似乎无助于我知道那个神以及那个建筑师的名字,但我根本就不想知道他们的名字。面对这殿堂的在场,一切思想都破碎了;同样,如果我伸出手去改变一块石头的位置,似乎是某个神在推动着我。没有任何一个神会妨碍我改变一堆石头中石头的位置。一堆石头堆成这个样子,总是出于某个什么目的;但每一块石头只是受到机械力作用的控制。我可以利用这些机械力将石头从一处搬到另一处:它们没有偏好。殿堂的石头也同样要服从机械律:否则殿堂就塌了。我也同样可以利用机械律来搬动这些石头,但如果我这样做,我面前就不再是一座殿堂,而是一堆石头:然而一堆石头还是一堆石头。因此,殿堂乃是石头的一种秩序,而这秩序不是机械秩序。殿堂中的一块石头并不仅仅是作为质料,作为实存宇宙施加于它所占之地的机械力作用的总和;一旦成为殿堂的一部分,它就具有特定的存在。如果我想要拆除它,似乎它会抵抗;它不会抵抗,但我这样做,就是与其存在的倾向相对立;如果我卸下它,它就会要求回到原先的位置;而殿堂的其余部分也会要求。这种语言是神话学意义上的,可舍此便不可能再言说了。情况总是这样的:因为它有倾向,石堆所没有的殿堂秩序乃是目的性。借助人们在殿堂中所看到的统一性,也可以达到同样的结论;但另外,石头的这种统一性以及——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——保持其在殿堂中所占据的原有位置的意愿,无非是同一种东西。于是,殿堂之为殿堂,就在于目的性。但何种目的性?一把铁锤和一个几何图形也同样服从目的性。但当我看到一把铁锤,我的全部身体就准备去击打,同时我的精神就形成了要正确运用铁锤的想法。如果说我把这铁锤看作是个整体,那是我把它与这用途相比较了。如果我改变它的形式,却让它能够继续使用,则它的统一性就没有被破坏;对于不知道其用途的人,这铁锤就无非是质料中的质料。对于圆形也是如此,如果它的目的不存在于实存的领域,就如同铁锤的目的;赋予圆形以统一性的,乃是圆形的法则或概念;对一个圆形的视觉,则将我的精神带向这一法则。于是,铁锤和圆形两者都把我带向与它们自身不同的东西,我们将它们与此相比较,以感知其目的性。相反,殿堂则只将我带向它自身。殿堂并不服从任何一个它以外的实存的或抽象的目的,它只服从其自身,只能将它与它自身相比较。人们甚至不能说,部分服务于整体的目的或典范;所有的部分对于整体都同样的美,都是整个殿堂的象征,脱离了殿堂都同样地缺乏美;整个殿堂是整个殿堂的目的和典范。殿堂别无所求。它不要求目的,正如我们刚才说过的;它也同样不要求原因。实存的宇宙乃是善,出于力学的必然性,殿堂之实存的原因;但如果殿堂被摧毁了,它的美也就被破坏了。殿堂的原因保证了它在时间中的存在;但殿堂是永恒的,也就是说,不是没有目的,而是在时间之外,在实存之上的。对任何实存事物的知识都无助于我们理解殿堂,对童话抽象事物——不管是观念还是法则——的知识,也都无助于我们理解殿堂。殿堂不需要宇宙中的任何东西;它排斥宇宙,如果我进入殿堂内部,我就会理解得更好。其自身是完美的,是实存中的一个绝对者;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以某种方式伤害它。它就在那:我所能说的,就是这样。这就是客体(l'objet)。

③薇依常在与身体相对的意义上使用“精神”(esprit)一词,从早期的作品到她最后的《扎根》,一直如此。其作品的英译本往往将它译作mind(心灵)。为了尽可能忠实地传递薇依本人的思想特点和修辞风格,我们还是把它译为“精神”,但其含义则需要加以揣摩。——译者注

客体的这种可以说是不可克服的特性,首先体现在建筑中;而音乐则似乎表现了我们灵魂的那同一种实质。然而,如果人们对此加以反思,一首交响曲就会是一个和一座殿堂一样坚硬一样不可穿透的客体。殿堂就在那儿,在我们面前,在空间之中,我们可以随意远离它又趋近它,而音乐则始终在飞逝;但正如为了抓住它,我们必须不断地去模仿,必须与它一同运动,我们就相信,是我们在模仿着它,而正是它在表达着我们。可它的完美也像殿堂一样明晰地显现着,就在于它的每一个音符和每一个休止,虽然不可预见,却是必要的,并且如果改变了,则整个音乐的美就破坏了。音乐的秩序也像建筑的秩序一样不屈不挠;一部交响曲中所有的音符都互为手段和目的,就像殿堂中的石头;而交响曲,就像殿堂,其自身是完美的,别无所求。同样,出于其数学的严格性,音乐是最亲近建筑的艺术。但同样的完美存在于所有的艺术中;人们很容易确信这一点。我们不要陷入细节,而是只考虑那种活的、运动的建筑,那就是舞蹈。在舞蹈中,构成的要素不再是石头,而是人;而作为舞蹈一部分的人,则因舞蹈而摆脱了动物的生活,进入了社会的生活,也就是说,进入了真正属于人的生活。因为舞蹈显然出自仪式(cérémonie),而仪式无非是社会的表现(la manifestation de la société)。舞蹈的人在舞蹈中实现了人类的使命。而所有的艺术,尤其是建筑,都是舞蹈的象征,或者不如说是仪式的象征。所以,如果说我们刚才说过,殿堂中的石头愿意处于它的位置,那么,难以理解的就在于,殿堂就是将人类关系传递给石头的事实。但宇宙——它并没有给人类任何这样的关系范例——当人类将这些关系加于宇宙时,它也就承负了这些关系,似乎也由此实现了它的本性。同样,一旦殿堂破坏了,人就很容易在每块石头中看到某种自在且自为的东西;而甚至只在他承认的某种独特的完美的范围内,他才会将它看作(即感知为)某种客体;对于一切质料都是如此。一旦艺术教会了人将质料看作是美的,先前对于人无非是身体情感和感受的质料,对于他就变成了被感知的客体;而正如殿堂的残片仍然是美的——因为我们从中看到了整个殿堂的象征——同样,宇宙中的一切都是美的,因为宇宙的象征。艺术作品是宇宙的另一种方式的象征,因为它的完美表现了另一种无限广大的客体的完美;但是,无论在艺术还是在自然中,美总是一样的:可以说就是人类的质料,也就是说,它就是其自身的范例,并且在其自身形式和质料合二为一了;然而精神却不能穿透它,它则仅凭其神秘显现而回应一切:神—客体(Dieu-objet)的象征,一如斯芬克斯(Sphinx)。

善则不同,更难把握,犹如始终在飞逝。与美作比较的出发点也许就在于此:但我们不能走得这么快。我们来考虑一下某个道德活动,我们只考虑在什么东西上它是道德的。我假定一个过路人把钱掉在了路上,而附近的一个人捡起来还给了他:这一活动似乎就是道德的。相反,自己留着钱就是不道德的。在什么东西上这两个活动有所不同呢?是因为原因吗?两个实存的活动,必然有其实存的充足原因。如果人们考虑一个结果与其原因的关系,人们对于结果就什么也不能说了,除了它是必然的:出于力学的必然性,既没有善也没有恶。那什么是道德性?它似乎是一种关系,犹如所有的抽象概念;或者不如说,是各种运动中的一种秩序,而不是各种原因的秩序。只消看看那个人克制要想抓住钱的头一个行为,并且迫使自己去做为还钱所必须的动作,就能明白,他不是仅由力学的必然性所推动的,而是使他的动作服从某个目的:因为人们所做的,既不是本能的自然运动,也不是偶发的混乱的运动。于是道德性就是目的性。但那个把钱自己留着的人的运动,虽然通常更粗暴更混乱,却似乎也不缺乏目的性。于是,光说道德性就是目的性是不够的;还必须问一下,道德活动所服从的这个目的是什么。道德性就是手段与某个实存目的的关系吗?让我们考虑一下刚才所举的那个例子。把钱据为己有的那个人也许是富人,而过路人则是穷人,但这个人可能也是穷人;而过路人则可能是富人,并且为富不仁。那么似乎不仅是出于他自己的利益,而且还是出于普遍的利益,我们所考察的那个人得把钱留着;然而,如果人们问,对于那个捡到钱的人,哪个活动是道德的,还钱还是留钱?所有的人都会回答,必须还钱,而不必知道丢钱的人或者还钱的人的富裕程度。于是,道德性就不是活动与结果的关系,某种实存的,因而偶发的关系;道德性必然与道德行动自身的形式有关。还钱的人在道德上所涉及的是钱的事实本身,不必有其他任何的考虑。然而,如果那还钱的人,之所以还钱,是因为希望得到与此德性相关的补偿;或者他觉得这钱是伪币;我还会说他的行动是道德的吗?显然不会。但如果道德性是一种形式关系,而由于我对某一行动所作的道德判断取决于某种知识,这知识并不是在这一行动中被直接感知的,那么这里就有矛盾了:因为这一判断是偶发的。这样,我观察着一个人的行动,我说,道德性概念没有任何意义:因为它包含着矛盾。但我们再来假定另一种情境:假定是我捡了钱又还了钱。于是,就不存在一方面是被感知到的运动,另一方面则是被假定的意向:我的活动作为活动而被感知,也就是说作为在运动中实现的意向;意向不再与活动分离了,所以矛盾就消失了。这样,人们就可以抵达这一美好而有力的真理,柏拉图已经陈述过了,即道德只是对于自我而存在的(la morale n'est que pour soi)。 于是,善就在于主体之中;与美的第一个对立,因为美首先是客体。

这样我就把钱还给了那个过路人。如果,在我还给他钱之前,有个人走过来,向我证明,这钱在我手里比在他手里对社会更有用,我也将同样会还给他,如果我是诚实的;而如果人们要问我为什么,我将回答:出于原则(principe)。因此,道德性并非如人们所认为的,是行动与某一实存目的符合,而是行动与某一准则(règle)的符合。这一准则之于道德行动,恰如圆的概念之于特定的圆。为了证明一个圆画得不好,我会将它与圆的定义相比较,同样,我也能够证明一个活动是道德的还是不道德的,通过将它与道德法则(la loi morale)相比较。就这样,如果我看见有人拿了不属于他的钱,我会将这一行动与“不可取他人的财物”这一戒律相比较,通过判断这一行动与这一戒律并不符合,我将说它是不道德的。但有一些差异。圆的法则作为定义是自足的;而道德法则却不是一个定义;它是一项义务(une obligation),且它需要某种东西为之奠基。另一方面,与法则相比较的并不是那些运动,而是在运动中所显现的意向;如我在睡着的时候偷窃,这并不是偷窃。可是,这的确是活动与似乎是善的形式符合。但此外,对伪善(l'hypocrisie)的看法是太不牢靠的看法,因为并没有伪善,有的只是那观察者的无知。出于其自身利益而作出某个行动的人,其作为(gestes)并没有一个义人之作为的这份严肃性和严格性。这样,当我将捡到的钱还给它的拥有者,道德性并非存在于这一单纯的活动中,也就是说还钱的这一单纯的事实,而是在于我在作为之中。但哪一种抽象法则可以支配作为呢?我不能通过将它与法则相比较而判断一个活动的道德性,我只能判断在特定的实在中被把握的活动。但要不是按照一个法则,我们又能根据什么来判断活动呢?有人或许会说根据直观(intuition)和下意识(subconscient)。这些词提醒我们不要进一步考察问题了,而将我们传送至相关那人的意识领域中。同样显然的是,我只能在我把自己设想为他的范围内来判断他的行动。我就再一次被带到我自己面前,始终为这一强有力的思想所引导:道德只是为了自我而存在的。在我身上,我重新发现了那对所有的人都有效的道德戒律和道德法则:在行动时始终要做到使你的准则(maxime)能够成为普遍的法则(loi universelle)。在此康德(Kant)是大师。但人们会说,道德法则,谁确立的?因为我在我自己身上很好地意识到它;但我也同样明显地意识到几何学的原则,而笛卡儿(Descartes)会说,作为人我有权利甚至有责任怀疑它们。所以我也会怀疑道德法则。但如果说我可以怀疑那外在于我的几何学,我又如何怀疑那作为我的存在自身的道德法则呢?因为人们怀疑客体,但人们并不怀疑自我;怀疑自我,要想不糟蹋一个美好的词,就只能被叫作是犹豫不决(incertitude)。此外我也说过,怀疑几何学是人的一项责任,但我们会不会说,怀疑责任也是一项责任呢?所以道德法则被理解错了,而康德则显然解释错了。要是考虑到这一点人们就不再怀疑了:一个人如果没有暴烈的激情,而他父母则在他童年就强烈地将对道德法则的尊敬印刻在他心里,那么他就终生与这一法则相符合。这种道德属于一窝小狗。对于从外部看一个行动,人们说,其道德性不在于其与法则的单纯符合,而在于意向,因为人们假定一种隐藏目的的可能性;但同样,对于行动,必须说,我直接地感知到犹如是我自己的行动。正如照斯多亚派(les Stoïciens)的观点,一种思想的真理性不仅是它与一个客体的符合,不管是实存的还是抽象的客体,而首先在于思想者为了其思想而约束其手的那种力量,同样,道德性也不是一个行动与一项法则之间的关系,这关系也许甚至是在于客体之中,且外在于我的。真正的善之于这种关系,犹如优越者之于低劣者。这种善是自由意志(volonté libre)的活动,它提出了与道德法则相符合的义务;没有那拥抱法则且愿意在行动中实现法则的意志,就根本没有任何道德性。善不是一种无罪状态(un état de non-péché),而是一种持续的行动(une action perpétuelle)。一旦约束放松了,道德性就不再有意义;道德法则就重新堕入睡梦之中;而不管行动如何,都是确确实实的恶。

有些有关美和善的观点仍然是粗略的;而如果我们知道善是运动,我们就不知道为什么它是一种朝着康德所提出的道德法则的运动。然而,我们就不要进一步考察美和善的本性了;让我们来考虑一下它们的关系,并且为此来寻求一种可以被称为好(bonne)和美(belle)的实在。人们绝不会说一座殿堂是道德的,而人们会说一个行动是美的。所以我们就来考虑一下一个美的行动。不会有比亚历山大(Alexandre)的这个行动更受普遍赞赏的了:他率领其大军穿越一片沙漠,他自己也忍受着干渴,却把一个士兵用头盔盛来给他的一点水倾倒到地上。④当我们说这一行动是美的,我们想的是什么?因为,有人会说,我没看见它美在哪里:亚历山大把水喝了更好;一支军队,最好是其统帅身体好,而不是干渴待毙;而且,如果他要慷慨,只消把水给他的一个士兵。亚历山大的一个辩护者则会说,把水倒掉的行动对于军队比水本身更有用,因为把水倒掉正是为了激发勇气。没错,另一个人会说,亚历山大是个精明的将军;这就不再是水的问题了。而亚历山大之行动所起的作用,事实上不在这问题之中。人们同样可以证明,亚历山大是勇敢的,虽然他干渴难忍却没有喝水。但先前找到水却没有喝的那个士兵,却不算是勇敢的,因为把水递给统帅是他作为士兵的责任;人们称赞他的行动,却不会推崇他。所有的人都对自己说:我也会那样做。人们不会冥想(contemple)那个士兵的活动。所以就让我们来考察一下亚历山大的行动,设想它就出现在我们的面前。一个士兵把水递给亚历山大,他把水递给他,作为士兵的责任;如果亚历山大对那水垂涎欲滴,没有人可以指责他没有尽到责任。然而他没有对此垂涎欲滴,他甚至根本没有想过他也可以喝它。亚历山大在头一个纯粹机械性的运动之后,在那士兵走上前来时也根本不为所动。周围的士兵也没有扑向这水,甚至也没有垂涎欲滴地看着它;他们的目光合乎人类的特征(les signes humains),也就是说,他们注视着统帅。在那士兵走过来的整个过程中,没有做出朝向水的动作;当那士兵走到近处,他拿起了头盔,并且有一刻一动不动。士兵们也一动不动,所有的眼睛都盯着亚历山大;整个世界充满了寂静和所有这些人的期待。突然,就在这一刹那,不早不晚,亚历山大把水倒掉了,而对之的期待也好比得到了释放。无论是谁,亚历山大还是别的人,都不敢预想这一令人惊异的行动;可一旦这行动完成了,没有人会不认为,事情不该这么办。亚历山大是不是就是这样做的,于我们并不重要;对于我们来说它是个神话。可是,如果人们考虑一下对亚历山大这一活动的这一描述,人们就抑制不住地去想音乐、舞蹈和仪式;出于一个自由且必然的活动,有同样的期待和同样的释放;而这就已经在美的行动这个词中得到阐明了。但是,要理解行动的美到底在何处,我们就来看看由于什么样的改变它消失了。如果亚历山大不渴,或者他知道水里下了毒,这一活动就不美了,哪怕是激发了士兵们的勇气,情况也是如此;如果有一条法则,哪怕没有得到公认,在士兵们干渴时禁止统帅喝水,那么这一行为也同样不美了。这样,活动中的美,一如艺术作品中的美,其目的只在自身。

④普鲁塔克(Plutarque)这样讲述这一轶事:“……(亚历山大)遇到一些马其顿人(Macédoniens),他们用骡子驮着一些羊皮袋,里面是从河里汲来的水。这些人看到亚历山大在中午时分干渴难忍,就马上盛了一头盔的水递给他。他问他们这些水是运给谁的。‘给我们自己的孩子,’他们说,‘但是,只要你能活着,就算失去了他们,我们也会有另外的孩子。’听了这些话,他用手接过了头盔,但抬头一看,他发现陪伴他的所有的骑兵们都转过头来,盯着他手上的水。这时,他没有喝,又把水还给了他们,感谢他们把水给他,他说:‘如果我一个人喝,那他们的心就失去了。’”参见普鲁塔克,《名人传》,E. Flacelière和E.Chambry译,《美文丛书》(Les Belles Lettres),1975,卷九,四十二章,7~9页。

但所有这一切还没有得到阐明;而人们可以重新问:那美的是什么东西?可是,没有人提出来过。如果当亚历山大倒水的时候,有一个士兵大叫:把水给我们吧,如果你不想喝,那么亚历山大的活动就显得荒谬了。进而,如果一个士兵和他旁边的人交流过这个想法,或者哪怕他有这个念头,虽然没有对任何人说起,那么这个活动也就不再美了,这会让人吃惊,因为亚历山大不必对他手下人的想法负责;而当亚历山大这么做的时候,这些想法根本不会改变亚历山大的活动。于是这一活动的美就不是只存在于亚历山大一个人身上。而事实上,那递水过来的士兵,以及盯着水看的士兵们,也同样拒绝了这水。他们为了亚历山大而拒绝了这水,亚历山大为了他们而拒绝了这水,就像殿堂中的石头,每个人都既是目的又是手段。只要有一个人垂涎这水,倒水的行动就不可能了。那又会改变什么呢?什么也不会,如果不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一致。于是,亚历山大之活动的美和仪式的美是同样的,那么人们就可以说亚历山大的行动就是仪式。

它是仪式。但仪式之为仪式,只因为它是固定的,且始终重复自身;而行动则是创新。所以一个行动就绝不是美的。在我行动时,我绝不会冥想行动着的我。但我会冥想亚历山大,他的行动于我显得是不变的,在时间之外,在实存之外,完美的,其自身为目的,由其自身而回答一切问题。行动就变成了斯芬克斯。然而,行动恰恰是斯芬克斯的反面,始终在场,始终在改变,始终在呼唤另一事物,且询问客体。这并不在于我推崇亚历山大的这一行动,而是在于场景(spectacle)。而这是因为我并不是在亚历山大之中思考的,我是在和士兵们同样的平面上观看他的。我不是将亚历山大想作是精神,而是身体,作为人的身体,也就是说接受了人类精神之形式的质料,一如殿堂。于是美的行动就在于被冥想,被讲述,而不在于行动。其实存于我们并不重要,可非实存的行动又是什么?美的行动就是人们爱颂扬甚至扮演的行动,为此剧场就是一个范例,既然起初剧场所颂扬的就是诸神和英雄的行动。但如果美的行动是场景而非行动,就还必须知道它与行动的关系是什么;并且,如果它是神话,它又是有关什么真理的神话。

于是我们就来重新冥想亚历山大,但只是他一个人,在沙漠中,没有士兵,也没有军服。必须注意到,在这神话里,在头一个动作之后,亚历山大恢复了镇静,而士兵们也同样;士兵们如此是因为他们在亚历山大面前。在这第二个动作中,有一部分是害怕,一部分是尊敬。在亚历山大那里,没有害怕,没有尊敬,除非是常识所唤起的对人类的敬重。他的自制绝不是政治性的,而这就是为什么他是这一行动的中心,虽然士兵们的角色也不乏美。但亚历山大之高雅,是出于其作为统帅的骄傲,他必须比士兵们更有德性。这些下等人的目光,比上等人的目光更能激发恐惧;因为这是赤裸裸的判断,没有任何权力。然而,对任何人而言,这一镇静不动的时刻——它是仪式——都是这一行动的决定性时刻。真正的行动不是倒水的姿势,它是机械性的,没有思想,正如其优雅本身所证明的;这一行动乃是拒斥一切动物式运动,这一雕塑般的镇静和这一无言的沉思(méditation sans paroles),仅出于对肌肉的控制。而现在只有亚历山大在场,周围没有任何目光支撑他。他独自一人,而他渴,他知道,其他人在同样的沙漠中,也会渴。但他看不见他们。他瞧见水,他猛冲过去喝水:这一动作,他没有任何意识。他是在睡梦中完成的,罪(le péché)正是体现在这。罪是睡眠(le péché est sommeil),犯罪者只是在恢复清醒的那一刻对之才有意识。这就是天主教教义所表达的,悔改使人得救。但在现实中,亚历山大没有喝水,因为要是这样,那就不是亚历山大了。亚历山大看见了水,他朝着水做了一个动作,然后控制住了自己,并且盘算着。这一盘算并非犹豫不决,而是怀疑,对前一个动作的怀疑。当他面对他的军队时,如果他喝了水,就会与他的士兵们相分离,而士兵们则会嫉妒他,团结就会受到破坏,也就不会有美;因而倒水的活动就显得是为社会奠酒(libation à la société)。但现在亚历山大独自一人,他的军队只是神话,它是在他身上的人性的神话;而他必须选择是做兽还是做人。渴没什么了不起的;但为了不与他人分离而拒绝解渴,就非同寻常了。“受难是有力的,”维奥兰(Violaine)说,“如果它像罪一样是自愿的。”刚才我们论述过,只消一个士兵垂涎,亚历山大的行动就不美了。而这显得是令人吃惊的,因为亚历山大的善良意愿根本没有改变,但这也是神话。因为在亚历山大灵魂中所发生的一切,于他重要的只在于成为一个人。于其他,他是客体;而客体反射给我们的,只是我们给予它的。神是纯洁的(innocent),柏拉图说。于是,要救世,只消作为正义和纯洁者,这就是人一神之神话(le mythe de l'Homme-Dieu)所表达的,他仅凭正义赎了世人的罪,而毋需任何政治行动。于是就必须自己救自己,在自己身上救精神(一译圣灵,l'Esprit),而外部的人类世界乃是其神话。牺牲就是接受痛苦,拒绝服从自己身上的动物性,并以自愿的受难去救赎受难之人的意愿。每一位圣徒都倒了水,每一位圣徒都拒绝了那使他与世人的苦难相分离的一切幸福。于是,善就是那种运动,借由它,人们摆脱作为个体的自我,也就是说,自我动物,而显现为人,也就是说,神的分有者(participant de Dieu)。但善之所以可能,唯有当我们认为神——亦即人性,也就是说人的精神——出现在我们的每一个胜利之中,且在我们当中运作。“请走进我的心和我的灵魂”,帕斯卡尔(Pascal)说,他在呼唤耶稣基督,“带进我的苦难,在我之中继续承受您在您的受难时所剩下的……”借由圣灵在我们当中的持续在场,我们的每一个运动都是仪式,就是这,使得正义者是美的。于是,只要我们行动,也就是说,只要我们是自由的,且与神平等,美和善就是同一的。在洞穴背后,美和善是同一的。

必须回到洞穴,并且重新发现殿堂和道德活动。我们说过,道德活动乃是对自己身上的人的肯定:由此我们重新发现了康德的绝对命令(l'impératif catégorique),它对该问题无疑已说出了一切,虽然很容易受到误解。善受一个概念的支配,但这概念只是精神运动的象征,为了摆脱物(la chose),这一运动就是善。然而,摆脱物也就是放任它(la laisser à elle-même)。在我们人睡时,我们就与物相混合了;而我们每个人都想要改变物:通过我们身体的一个简单的动作,树说话了。
但醒来,恰恰就是拒绝把生命归于僵死的物。一个人要是相信他所生活的国家(l'État)其自身是完美的,那他就会摆脱一切政治行动,并投入唯一的思想行动中。然而唯有物,混乱(la chaos),并不是僵死(mort),而是虚无(néant)。客体是僵死的,是生命僵死的象征。圣经里说,创造世界的神,分开了大地和水:我们就这样每天都在创世,分开客体和精神。然而客体是美。美就是始终完美的,始终完成的,接受了活的精神之借贷的僵死的质料。成为物的奴隶,就是接受改变它们,摆脱它们,就是只愿意改变自我。然而没有人会愿意改变殿堂。殿堂乃是神的象征,因为神在客体中表现其自身。我们借之而摆脱客体的同一个运动,却使我们认识到客体是美的,也就是说,创造了美。因为善不是对所有事物讲的,而是讲述所有的事物:我并不是那个东西。“神并没有为我抓住她”,在克洛岱尔的作品中,讲到维奥兰时,雅克·于里(Jacques Hury)说,“如果她心中整个充斥的都是我,没有留下一点空间;神的位置,正如那些良家妇女们所说的”。我承认殿堂之所以美,只是由于思想:我并不是那个东西。因为与我在它那里所看到的和谐相一致,的确是审美情感的第一时间,但这当中时间却是睡眠。说我并不是那个东西,就是将殿堂设定为在其自身是完美的,与我没关系,也就是说,将它设定为美的。于是,一方面,那美的东西邀请我成为自由的。而因为它拒绝我们,所以它邀请我们拒绝它。但另一方面,我们将美的东西看作是美的,只是通过那使我们与它相分离的行动。我们拒绝殿堂,而这教会了我们拒绝一切客体,拒绝我们心中的客体,也就是说我们的激情、我们的情感和我们的思想(nos passions, nos sentiments et nos pensées)。由此我们的生命变得是美的,并且是神的象征,以及我们的激情自身,我们的罪(nos péchés)自身,正如天主教教义所强有力地看到的。这就是为什么说,那没有感受到他自身作为美的激情的人,是出于睡眠状态的人。我们总是走向神,拒绝那质料(matière),并在这一拒绝的运动中,将由我们揉成团块的质料留在我们身后,它是完美的(因为接受了人类精神的形式)、不变的、又是运动的象征。只是这一拒绝,将质料变为客体,这与使它成为美的,是同一回事。因为把某种东西看作是美的,就是把它看作是不变的、永恒的,而不是看作实存的、总是在改变的和飘浮不定的东西,这就是看到了实存之下的本质(l'essence sous l'existence)。而善则是拒绝本质自身,并且断言,本质是由某种更高的东西,即自由,所引导的。然而神是自由、本质和实存的统一,在他身上美和善是唯一且同一的东西。在我们的宇宙中,它们是相对立的,正如客体之于主体。但行动乃是肯定神,在行动中,美和善是统一的,因为通过那同一个运动,我们摆脱了物,又把它变成了客体,亦即美的东西。这与感知(percevoir)是同一回事。除了这在其意愿中为美和善设定统一性的行动之外,一切都是睡梦。“做还是不做自我及一切事物,必须作出选择”(Être ou ne pas être, soi et toutes choses, il faut choisir)。

1926年2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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