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爱玲:对现代中文的一点小意见

「在一期知乎 Live 见到张爱玲这篇文章的手稿,网上遍寻不到,于是买到一本有此文的书,抄录出来。」

这题目看了吓人一跳,需要赶紧声明,“小意见”并不是自谦的“人微言轻”的话,而实在是极细微不足道的,自己也觉得小题大做,因而一直想写都没写。但也不会是鸡毛蒜皮。小鱼刺与细碎的鸡骨头最容易卡喉咙,甚至于可以致命。

有些新俗字,例如“噘着嘴”的“噘”字。原有的“撅”现在只适用于“撅着屁股”,再不然就是用作名词,“一撅”比“一段”较短,如“一撅屎”。除了这两个不雅的例子之外,用作动词还有“撅断了”。此外实在想不起“撅”字还有什么用处。最常用的还是“撅着嘴”。

同样的,“钉眼看”的“钉”字改为“盯”。“么”现在大都写作“嚒”,因为是语助词,所以与“吧” “呢” “吗” “嘛”一样从“口”。原有的“么”限用在“什么” “这么” “那么”上。

分工越分越细,又添了个“煖”字,专用在火炉火炕上,有别于阳光的温“暖”。“暖气开放”是热水汀,总算还没写作“湲气”。将来利用地热取暖,想必应作“取煖” —— 地热与火山同源。以此类推,“人情的温暖”迟早会成为“人情的温援”。

“决不答应”、“决不屈服” 现在通用“绝不答应”、“绝不屈服”。这是与日译英文名词“绝对”混淆了,误以为是简称“绝对”为“绝”。“决不”是“决计不”,与“绝对不”意义不同。

“绝妙” “绝色”的“绝”字跟“绝子绝孙”一样,都是指断绝 —— 无后继者,也就是谁都赶不上。“绝无仅有”的“绝”也做断绝解。“绝无”就是以下也没有了,也就是此外没有了 —— 除了“仅有”的这一个。

旧小说里的白话有“断不肯”、“断不会”,但是并没有“绝不肯”、“绝不会”。“断不”也就是“断然不”,与“决不”同是“决计不”,与“绝不”无干。“绝不”来自新名词“绝对不”,而取代了“决不”,“绝”成了“决”的别字。—— 我自己也不是不写别字,还说人家。《张看》最后一篇末句“虱子”误作“蚤子”,承水晶先生来信指出,非常感谢,等这本书以后如果再版再改正。这篇是多年前的旧稿,收人集子时重看一遍,看到这里也有点疑惑,心里想是不是鼓上蚤时迁。

现在通称额为“前额”,仿佛还有个“后额”,不知这长在哪里。英文“额”字 forehead 拆字为 fore-head (前—额,即头的前部),想必有人误译为“前额”,从此沿用,甚至有作家称胸为“前胸”。

称“自从”为“打从”,也是缠夹,不过与外来的名词无关,而是国语普及时的错误。北边话称“从”为“打”,“从打”似乎是佛话,限指时间,而语气加重。大概是二十年代上海的鸳蝴派作家周瘦鹃等这些“吴门才子”与“江都李涵秋”等用白话写作,误“从打”为“打从”。至今有人沿用,是近代白话中一个独特的例子,既不是新名词或文言,也不是任何方言,毫无语文上的根据。

最初提倡白话的时候,第三人称只有一个“他”。创造“她”字该是为了翻译上实际的需要,否则有时候无法译。西方各国“他” “她”二字不同音,无论在对白或叙事中,一听、一望而知是指谁。都译为“他”,会使人如坠五里雾中。此后更进一步,又造了个“妳”字,只有少数人采用,近二十年来才流行。偶有男女大段对白,而不说明是谁说什么,男方口中的“妳”可以藉此认出发言人是谁,联带的上下几次的人都清楚了。不过难得遇到这种场面,而“你”字又常误植为“妳”,更把人闹糊涂了。——“妳”字倒从来不误作“你”。当然排字工人偏爱“妳”字,也许因为这职业为男性垄断,异性相吸。但是女人似乎也喜欢“妳”字,几乎称她“你”就带侮辱性,仿佛她不够女性化。大有不称“妳”就得称“您”之势。

美国新女权运动的一个笑话,是把“且门”(主席)改为“且泊森”,“赛尔斯门”(推销员或店员)改为“赛尔斯泊森”,因为“门”的意义是“男子”,难道女主席女店员就不算?“泊森”是无性别的“人”。——其实“门”的另一义也是“人”,两性都在内。——与“妳”刚好相反,一个是要把女人包括进去,一个是要把女人分出来——男女有别。中国人之间的女权论者也很活跃,倒没有人反对“妳”字。

最近在美国电视新闻上听见有个女人,姓什么“门”没听清楚——姓什么“门”什么“门”的极普通,因为西方中世纪以来大都以行业为姓氏,例如卡特总统的“卡特”是赶车的,前国务卿鲁斯克的祖先想必是一种饼干师——“鲁斯克”是薄片烤面包制成的饼干,我小时候一生病就吃它,很难下咽。“××门”就是“××人”,如讨海人。也有仿佛是以一件事迹命名的,如杜鲁门(忠诚的人)。假定她是姓杜鲁门,她要求登记改姓“杜鲁泊森”。法官认为理由不成立,但是法定任何人都有改名换姓的权利,因此仍予照准。

新女权运动要求一切职业开放,例如酒保,牧师神甫,警政。中西部有个小城市响应妇运,有个少妇竞选警长当选,在强尼卡生的电视夜谈会上出现,雄赳赳气昂昂,穿制服裙,身长六尺开外,体重近三百磅,看不出才二十四岁,有一个三岁的男孩。她叙述有一次酒排打群架,她赶到现场,大家一看都嗤笑,还有人尊称“警长”,跟她耍嘴皮子。被这胖大婆娘一屁股坐在他们身上,坐镇两方斗士,差点都成了死士。但是换了同等身量的男子,凶神铁塔似的,那就不必等交手方知厉害。所以警察限定身长要合格,有人抗议,警方曾解释过,就是为了尽可能不动武而慑服人。否则“矮脚虎”尽多,大个子也说不定虚有其表,而并不是歧视较矮的人。同样的,女警占极少数也不是歧视女性。用年青貌美的女警巡查歹区,再武艺高强也难免惹出事故来。在女权运动的压力下多录用女警,其实是浪费民众的血汗钱。

新女权运动最切合实际的一项,是“同一职位,同等薪水”的口号。一向男子薪给得高,资方的理由是男人需要养家,职业妇女大都没有家庭负担。

权利义务应当均等,有谋生能力的女人,离婚渐有拿不到赡养费的趋势。男人除了养家,还要服兵役,保家卫国。这倒不成问题,女子正在争取参军。

美国新招收的女兵虽然与男子一同排队操练,是否能上阵打仗,最近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》杂志(二月十三日的一期)邀请两位女将辩论,是陆军空军附属妇女部队的中将少将,都已退休。赞成的理由是现代军队机械化,不全靠体力。除了步兵,各兵种都可以用妇女作战。二次大战中,苏俄就曾经大量用女兵作战,空战也有女飞行员。美国废除征兵制后,亟需扩充兵源,否则达不到“全部志愿军”的目标。

反对的认为女人最大的职责还是做母亲,一般也无法想象作战的恐怖残酷。其实女人吃苦耐劳未必输于男子。惟其因为战争的恐怖残酷常出人意想之外,不分担是不公平的,如果他方面平等。此外举出的理由还有:火线上的高压下,暂时神经失常的士兵可能强奸并肩作战的女兵。现在美国是“精神病夫”国,精神病患奇多,这倒不是过虑。至于女兵做了战俘会遭强暴,更不在话下。

已故名专栏政论家司徒·亚尔索普(Algop)常担忧美军现在公文浩繁,管文书的太多,战斗士兵太少。真打起仗来,文案毫无用处,是军队的 soft underbelly —— 直译为“柔软的下腹”,指四脚兽的腹部,因为隐蔽,不必像“钢头铁背”一样禁得起打击。今后如果招了许多女兵,都是不作战的,势必更添设文案工作来安插娘子军,“柔软的下腹”更加膨胀,成为自由世界的一个隐忧。

这并不是否定新女权运动。过去的妇女运动似乎还是在中国扎根较深。50 年间,多数美国少女的理想是早婚多产。妇女没有独立的人格,赊账就医,账单都是寄给她们的丈夫,越是高级服饰公司,走红的医生,越是坚持这一点——次一等的大概收得到账就算好的了,不大管这些。60 年间女子大学的职工开始搞妇运,学校当局也还是极度的新贤妻良母主义。这是当时的风尚,正如现在的女权运动也是一时时尚,而像时装,必须走极端,不免有荒谬可笑的成份,并不影响妇运的主旨。

显然男女有别,生理上和心理上,而且正如法国人的一句名言:“有别万岁!(Vive le differénce!)”但是各人资质性情倾向不同,分别也大。“十步之内,必有芳草”,埋没了多少女人,可以对社会有贡献的。多一分强调性别,就是少一分共同的人性。现在的区别很够了,大可不必再在形式上加以区别,如我国文学独有的“妳”字。

我出全集的时候,只有两本新书自己校了一遍,发现“你”字代改“妳”,都给一一还原,又要求其余的几本都请代改回来。出版后也没看过。夏志清先生有一次信上告诉我还是都是“妳”,我自叹“依然如妳”。

当初为了翻译的需要,造了中性的“它”字,又有人索性多造了个“牠(应为左”牛“右”它“,字库没有此字,暂用牠代替)”字。结果还是动物与无机体,抽象事物统称“它”。但是近来“牠”又复活了,又再添了个“祂”。英文称上帝为“他”的时候用大写。常有时候说某人口中的某些名词都是大写的,指一种肃然的,仿佛是天经地义的口吻。大写的“他”字想必也是着重而缓慢,深沉得有回声的牧师腔。中文没有大写,“牠”字倒也用得着,就基督教来说。对于中国神道就不适用,因为没有专一的传统,提起来不是这口吻。关老爷可能是“他老人家”,不是“祂”。“祂”字用途太偏狭,实在多余。

中文没有人地名大写,所以初采用新式标点的时候,人地名左侧加“——”。但是并没普及,随即废除,大概因为张国华李秀贞苏州杭州不但多余,有点傻头傻脑。但是在世界日益缩小的现代,遇到生疏的外国人地名,不加标志,就与上下文连在一起,一片模糊。——元史之难,如果这不是主因,也至少是原因之一:满纸赤温不花之类的人名,看得人头晕眼花。

报端常见的内罗毕,内华达,已经译得非常技巧,“内”字如同内蒙古,内湖,一望而知是地名。但是不免使人疑惑,是否还有外罗毕,外华达。

如果有人地名符号,不靠“内”字点出是地名,那就可以译为耐罗毕,涅华达,不会害人瞎猜“内”字是意译还是音译了。翻译要贴切而又像中文,使人看得进去,已经够难的,还要给它难上加难——去除这一重障碍又这样轻而易举。

有些通俗刊物为求通俗,翻译的人名一律汉化,都是些林曼丽·柯休,这固然不是个办法,如果照实译为曼丽琳林德西·休柯菲尔德——通常连名姓之间的“・”都没有——有时候又称林德西小姐,柯菲尔德先生,只有使读者头昏脑胀。

地名船名索性用原文,我看了总有一种失败的感觉。但是英文字母夹在方块字中间,十分醒目,不懂外文的读者一定反而欢迎,换了音译的名称,没头没尾夹在上下文里,反正也记不得。格调较高的书刊是不会犯这些毛病的,不过就是灰鼠鼠的不清楚。翻译是世界之窗,我们这玻璃窗很脏。

有时候译船名或较陌生的机关机构名称,用引语号,如“某某儿童保健中心”,老大不妥,因为引语号在此处代表“所谓”,成了敌伪机关。但是没有人地名符号,“ ” 成了万应灵丹,至少隔开这名称,眉目清楚。

初有标点时,书名左侧加 “……”,也没有流行,改用 “ ”,与西方同用引语号。这本来合理,不必标新立异多铭一个铅字。但是近年来忽然“标点热”起来,又添了个“、”。古文本来有“、”,每句右侧一连串的“、”与密圈相反,表示贬意,但也兼用作着重点。现在改用做一种逗点。列举各事项或数字,都用“、”代替逗点,年月日之间也加“、”。其实某年某月某日根本不需要逗点。

有一部武侠影片《天涯·明月·刀》,用音译名姓之间的“・”,想是“、”之误。片子卖座好,就又有《千刀·万里·追》等片急起直追,三截片名风起云涌,我担心随时会看见人引“枯藤·老树·昏鸦,小桥·流水·人家,古道·西风·瘦马”。

“、”至少还有它的功用。比较专门性的论文要列举一长串数字或事项时,用“、”更眉目清楚。我写《色,戒》这题目的时候踌躇了半天:“色”与“戒”不过两件事,不是像开单子一样,“、”用不上。但是在《红楼梦魇》里采用了“,”,此处再用“,”怕引起误解,因为原有的逗点似乎狭义化了。结果只好写《色、戒》,预告又误作《色・戒》,可见现在逗点的混乱。

由于“标点热”,“三四个” “七八个”都写作“三、四个”,“七、八个”。字句间的标点是停顿的标志。我们说“三四个”的时候,“三” “四”之间并不稍一停顿,为什么要加标点?——近代英文往往略去逗点,长句如果照念,势必上气不接下气,那是因为阅读的速度比诵读快得多,脑子里语气的停顿比口语少。

此外还有时候加逗点纯是因为否则语意不清楚,上下文连在一起会引起误解。“三、四个”既不反映口语,又不是为了意义清晰可见。中国人全都知道“三四个”指“三个或四个”。就连学中文的英美人都不会不懂,英文也是“三四个” “七八个”。

我一向最欣赏中文的所谓“秃头句子”——旧诗里与口语内一样多,译诗者例必代加“我”字。第三人称的 one 较近原意。——这种轻灵飘逸是中文的一个特色。所以每次看到比谁都罗唆累赘的“三、四个” “七、八个”,我总是像给针扎了一下,但是立即又想着:“唉!多拿一个字的稿费,又有什么不好?”不管看见多少次,永远是反应,一刺,接着一声暗叹。

“看看”与“商量商量”也成了“看、看”,“商量、商量”。正如“三四个”是“三或四个”略去“或”字,“看看”是“看一看”略去“一”字,也就是“稍微看一看”,比光是“看”较轻忽随便。“看、看”就比“看”兴奋紧张,以重复来加重语气,几乎应加惊叹号。因此“看、看”的标点不但多余,而且歪曲原意。

这不过是个一般的趋势,许多学者都没采用,但是语文是个活的东西,流行日久,也就成了正确的。新俗字层出不穷,“噘”着嘴,眼睛“盯”着,炉火的温“煖”与日光的温暖又不同,“你”分男女,动物与神各有个别的第三人称;滥用两种新添的逗点,而缺少人地名符号,妨碍翻译。不必要的区别与标点越来越多,必要的没有,是现今中文的一个缺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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